*高检检察长调研“三连问” 寻基层检察工作短板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0-10-24 二维码分享

  *高检检察长“三连问”寻基层检察工作短板

  张军率*高检调研组到福建检察机关调研督导

  本报讯 记者周斌 吴亚东 10月21日至22日,*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率*高检调研组一行到福建检察机关调研,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督导。

  “既然是座谈,就不按部就班听汇报了,我们互动问答,看看工作还有哪些问题和短板”……在调研座谈会上,张军“客串”主持人,向原本打算按书面材料汇报工作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密集发出“三连问”:“三个规定”落实得如何?业绩考评前和考评后有什么变化?检察长办案,你办了几件?

  两个“张检”一问一答,气氛紧张——

  “‘三个规定’登记填报情况如何?班子成员有没有‘零报告’的?”

  “无‘零报告’。今年以来填报了164件。”

  “这164件是两级院的还是就是你们市院的?”

  “两级院的。”

  “两级院一共164件?请你们进一步抓好落实,院领导带头,再看其他人有没有漏登的。”

  ……

  “三连问”结束后,张军当场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个规定’是党中央部署的,有两个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审定的。要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一抓到底。”

  “员额不是‘铁帽子王’,也不是保险箱。落实业绩考评机制,*实的一个指标,就要看有没有员额检察官因责任重大而主动申请退额。”

  “检察长带头办案,不能办凑数案,要办疑难复杂案件、影响性案件。”

  座谈会上,一同调研座谈的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福建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要求:要有更高政治站位,抓好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办案中;要把业绩考评作为队伍建设的抓手,摒弃“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人情化低级化考评方式,以科学考评方式考出业绩、考出能力、考出活力。

  围绕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到基层,张军提出三项明确要求:讲政治要落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抓业务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守纪律要远离底线、不碰红线。

  调研组一行还考察了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参观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展览厅、多功能学习沙龙区。

  调研期间,张军与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春美进行了工作会谈。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东川,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林宝金,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林钟乐参加有关活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一同调研。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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